抽象类就是不能使用new方法进行实例化的类,即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。抽象类有点类似“模板”的作用,目的是根据其格式来创建和修改新的类。对象不能由抽象类直接创建,只可以通过抽象类派生出新的子类,再由其子类来创建对象。当一个类被声明为抽象类时,要在这个类前面加上修饰符abstract.
在抽象类中的成员方法可以包括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。抽象方法就是以abstract修饰的方法,这种方法只声明返回的数据类型、方法名称和所需的参数,没有方法体,也就是说抽象方法只需要声明而不需要实现。当一个方法为抽象方法时,意味着这个方法必须被子类的方法所重写,否则其子类的该方法仍然是abstract的,而这个子类也必须是抽象的,即声明为abstract.
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,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要被声明为抽象类。抽象类本身不具备实际的功能,只能用于派生其子类。抽象类中可以包含构造方法,但是构造方法不能被声明为抽象。
调用抽象类中的方法(抽象方法和非抽象方法),如果方法是static的,直接 抽象类.方法 就可以了;如果是非static的则必须需要一个继承的非抽象类,然后用这个非抽象类的实例来调用方法。
抽象类可以实现接口,接口中的方法 在抽象类中可以不实现,当有子类继承 抽象类时,并且子类不是抽象类时,子类需要将抽象类中的 抽象方法和接口中的方法都实现。
抽象类不能用final来修饰,即一个类不能既是最终类又是抽象类。
总结: abstract不能与private、static、final、native并列修饰同一个方法。
- private :因为一个abstract方法需要被重写,所以不能修饰为private;
- final:因为一个abstract方法需要被重写。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不能被重写的,所以不能同final共存;
- static:因为一个abstract方法没有方法体。静态方法需要对方法体执行内容分配空间,所以不能同static共存;(abstract是没有实现的,不能产生对象,而是static是属于类的,类本身是已经存在的对象)
- synchronized: 是同步的,然而同步需要具体的操作才能同步,但, abstract是只有声明没有实现的(即,使用synchronized关键字的是需要有具体的实现同步的操作的,但是使用abstract是只有声明而没有实现的,这样就产生了冲突)
- native:他们本身的定义就是冲突的,native声明的方法是移交本地操作系统实现的,而abstract是移交子类对象实现的,同时修饰的话,导致不知道谁实现声明的方法